清明祭奠日,人们用各种方式祭祖寻根、祭奠先烈,表达自己的哀思。然而,在这些祭奠背后,人们总会发现,有一种强烈的对比在触动着大家的心灵。先来看看几个新闻报道:
广州市内几家陵园墓地价格偏高成为不少市民关注的话题,据了解,这些墓地均价在3万元上下,若是希望先人能够体面下葬则至少需要5万到6万元;而河南洛阳市北邙塔陵园则公然宣称,5平方米以上公墓售价每平方米2万元,还可根据客户意愿进行新墓型设计、建造……
相对于天价墓地的豪华气派,一些烈士陵园却显得相当寒酸,因无人管理而被人冷落、遗弃,甚至被商业化不断侵蚀――湖南怀化烈士陵园除了三座孤零零的纪念碑外,周围杂草丛生;洛阳市烈士陵园8个区中的6个区被开发成为商业墓地,287名烈士陵墓被毁;河南泌阳在烈士陵园范围内建官员别墅群;日本人气AV女优准备到广州烈士陵园附近酒吧表演……
一边是烈士英灵的无法安宁,一边是死人墓地价格的不断刷新,让人在感叹“死不起”的同时,还对革命英烈的不该被遗忘而叹息。死去的亲人要安葬,死难的先烈要拜祭,天价墓地的层出不穷既是对“死不起”的嘲弄,也是对烈士陵园备受冷落的无情反讽。
一般而言,烈士陵园都是省市级保护单位,然而保护所需的费用却并没有达到省市级,这从众多烈士陵园维护经费的不足就可以看出。也正是由于日常维护经费的不足,才导致烈士陵园或被遗弃,或被商业大潮侵袭。针对不少烈士陵园缺钱的状况,民政部门曾表示,新修订的《烈士褒扬条例》已上报国务院,但由于“问题涉及多个部门,所以将烈士陵园列入中央财政统一管理的问题仍需探讨”。
可是我们明明“不差钱”呀。不是吗?一块墓地就可以卖上好几万甚至几十万,殡葬业的暴利也是有目共睹,难道收钱只是一个部门的事,可是如果要出钱就必须要牵涉到几个部门吗?民政部颁发的《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》明确规定:各级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维修费,由同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掌握使用。我们也知道,殡葬、墓地管理也属于民政部门,那么是否存在这样一种可能:用殡葬、卖墓地的钱来管理维护烈士陵园呢?从理论上说,这种可能似乎可以成为现实。当然,这并不是鼓励殡葬一定就要暴利,墓地一定就要高价,而是说在两者的管理上不能冷热不均。
在很多国家,烈士陵园绝对是神圣不容亵渎的地方,如在美国阿灵顿国家公墓,没有任何商业设施和经营性活动,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人来祭奠他们的革命先烈,但人们都是静悄悄地表达着自己的哀思,生怕惊扰了安息的烈士。同样,在莫斯科红场,俄罗斯年轻人婚礼的重要仪式,就是新郎新娘身穿礼服婚纱,向无名烈士纪念碑献上一束鲜花。与它们相比,我们的烈士陵园是不是显得太没有尊严了?
冷了烈士英灵,火了死人墓地,实在不应该。